海财经.6月14日讯(记者林师炜)6月14日,记者从上交所新闻发布会获悉,为了进一步扩大沪港通ETF范围,持续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,上交所修订形成了《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(2024年修订)》(下称《实施办法》),经中国证监会批准,现予以发布,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上交所于2023年3月3日发布的《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(2023年修订)》(上证发〔2023〕53号)同时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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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证《实施办法》顺利施行,上交所通知了如下有关事项:
一、《实施办法》修订施行后首次沪股通ETF考察和调整安排
(一)《实施办法》修订施行后沪股通ETF首次调入的考察日为2024年6月17日(沪股通ETF定期调整考察日)。在前述考察日符合《实施办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本所上市股票ETF将调入沪股通ETF,但调入生效日前触及《实施办法》第二十九条调出情形的除外。
(二)对于已调入沪股通ETF的本所上市股票ETF,在2024年6月17日(沪股通ETF定期调整考察日)触及《实施办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,将调出沪股通ETF。
(三)沪股通ETF调整名单将于7月12日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联交所)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行公告,预计自7月22日起生效,请予以关注。
二、《实施办法》修订施行后首次港股通ETF考察和调入安排
(一)《实施办法》修订施行后港股通ETF首次调入的考察日为2024年6月17日。在前述考察日符合《实施办法》第七十六条规定条件的联交所上市股票ETF将调入港股通ETF,但调入生效日前触及《实施办法》第七十九条调出情形的除外。
(二)对于已调入港股通ETF的联交所上市股票ETF,在前述考察日不进行调出考察。
(三)港股通ETF调入名单将于7月12日由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行公告,预计自7月22日起生效,请予以关注。
三、规则施行衔接安排
本次《实施办法》修订施行前沪港通业务部分安排继续执行。
上交所同时发布了本周的沪市监管情况。
上市公司监管方面,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6月14日,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监管工作函23份,其中监管问询函6份、监管工作函17份;通过事中事后监管,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、更正类公告12份。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,采取书面警示7单、纪律处分措施3单。同时,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,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,提请启动内幕交易、异常交易核查5单。
交易监管方面,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6月14日,上交所对87起拉抬打压、虚假申报等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,对退市同达(600647)等退市整理股票、松炀资源(603863)等严重异常波动股票以及个别波动幅度较大的可转债进行重点监控,对10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专项核查。